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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生自行选择顶岗实习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-06-28 16:57:00  浏览量:1767  发布来源:信息中心

各班级:

 根据省教育厅 “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?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?的通知”。(陕教职办【201615号)第二章、第八条;第三章、第十四条等的文件精神。凡符合顶岗实习条件的学生,在办理顶岗实习手续时必须向校企合作办提供本人申请(或复印件)、实习协议(或复印件)。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通知书(或复印件)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校企合作办公室

20166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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